申报材料:
企业应向市经信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(一式2份,并附上电子文档):
(一)《2017-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购置稳压设备补助资金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);
(二)设备购置发票和支付凭证(复印件);
(三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申报方式:
(一)网上申报。申报单位登陆“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ixm.gov.cn/)-“i经信-资金类项目申报”,注册法人账号,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,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(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点击右上角“帮助”,下载“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”)。
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1日-31日。因系统将于7月31日17:00前自动关闭,故请申报单位适当提前若干日提交申报材料,以便初审发现问题后能有机会补充和调整。
(二)网上审核通过后,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10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。
(三)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,进行现场核查。
(四)市经信局发函给本市职能部门,查询有无重复申报的情况(即“查重”),并进行企业信用查询。
(五)市经信局与财政局联合评审,办理资金拨付手续。
注:
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且申报补助的设备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。对违规申报补助资金的,经查实后,按照市财政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企业扶持资金申报兑现管理的通知》(厦财企〔2016〕60号)规定执行。